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09:15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生态区各入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特别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开复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就业岗位,保障各类劳动者培训需求,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1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单位
      浐灞生态区内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二、培训课时要求及补贴标准
     培训内容均为理论课的,可在线上完成全部培训,其培训总课时不应低于48个课时(其中公共课、专业课不应低于24课时),课程总安排不应低于6天,每天不应低于8个课时。经组训单位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即日起至疫情防控期间可按每人780元标准落实企业培训补贴。

三、有关线上培训要求

(一)企业线上培训对象、工种(项目)和方式

1.线上培训对象。浐灞生态区内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等。其中,在岗职工分为在岗职工与新招用职工,具体如下:
   (1)在岗职工: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职6个月以上(不含)的职工。
   (2)新招用职工:企业新招用各类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的员工。

2.线上培训工种(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见附件1)第四、五、六大类中细类(职业)、工种,企业均可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不受培训工种(项目)清单限制(见附件2),企业也可委托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

3.线上培训方式。企业可依托政府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见附件3)、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平台、第三方培训平台及各类手机APP等组织人员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培训。
     (二)线上培训课程

线上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分在岗职工培训与岗前培训。公共课可设置通用性职业素质、安全知识等课程,另,疫情防控期间,应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课程。专业课根据岗位职业类型与企业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对既有理论培训又有实际操作的培训,线上培训内容包括理论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30%)和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培训内容均为理论课的,可在线上完成全部培训。
      (三)核查要求
    企业应建立线上培训核查机制,留存能够证明培训真实性的学员线上签到注册、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或图片等证明资料,确保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对于职工较少的小微企业,不同企业、同一工种职工参加的线上培训,可联合举办线上培训班。
      四、线上培训申报审核流程

坚持属地申报原则,疫情防控期间,生态区辖区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向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联系方式:张佩,82284808);生态区辖区内市属其他及以下企业向浐灞生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生态区人社局”)申报。

(一)开班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拟开展线上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浐灞生态区人社局上报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浐灞生态区人社局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书面通知是否同意开班,并明确所申报培训工种的补贴标准。

企业申请开班时需要提供资料:(1)《开班申请表》(附件4)(包括线上培训平台、线上课程、师资、培训对象、线上培训课时、占总课时比例等,后附培训周期课程表);(2)《学员花名册》(附件5);(3)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补贴申报

培训课程完成后,企业向浐灞生态区人社局提交以下补贴申报材料:(1)《线上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6);(2)《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件7);(3)参训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选择其一即可);(4)学员取得的证书复印件;(5)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劳务派遣人员还需要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委托用工合同或协议;(6)线上授课记录证明资料(线上培训平台相关数据);(7)企业承诺书(附件8);(8)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三)公示

浐灞生态区人社局对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人员在浐灞生态区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补贴拨付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浐灞生态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申请拨付企业补贴资金。
     (五)材料存档
    补贴申报审核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单独保管的视频资料)由申请单位和受理审核的浐灞生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保管,保管期限自完成补贴拨付之日起计算,期限5年,保管期满后按规定处理。

以上企业所需上报的各项资料均采取网络形式申报,请企业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cbrcfwzx@126.com。

疫情结束后,各类线上培训工种(项目)均按照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执行。培训补贴按照原线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艺、师贞茹   联系电话:83597634,83597587)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第456类)

      2.陕人社函〔2019〕525号文

      3-8.在线培训平台及相关申请表格


西安浐灞生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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