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马腾空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14 09:01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信访局)

为迎接“十四运”,加快南绕城周边环境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马腾空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马腾空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收人是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由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二、征收范围为马腾空村所辖村域范围(含曲江新区部分),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及测量成果为准。

三、被征收人是马腾空村房屋征收范围内所涉及的合法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宅基地手续的持有人。

四、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顾全大局,支持城市建设和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现场。逾期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企业、个体商户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离征收范围。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突击装饰装修。对以上突击进行的建设及装饰装修,一律不予补偿。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部门暂停办理马腾空村所有户籍的迁入和分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资源规划、住建部门暂停办理土地和房屋建设等手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征收各项工作。

八、坚持依法征收、文明征收和公正征收。参与征收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对扰乱征收工作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和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邮编:710026   传真:029-83332055 029-83453501

网站标识码:6101000069  陕ICP备19015147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7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