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月登阁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2-07 17:59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月登阁村的综合改造,是改善雁鸣湖区域整体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保障西安地铁5号线雁鸣湖停车场和浐河流域城市段雁鸣湖区域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就项目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月登阁村所辖村域范围(月登阁路以南,花间路以西、南三环以北、恒通三路以东田马路两侧),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月登阁村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由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由西安浐灞生态区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单位给予妥善补偿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应停止办理本次拆迁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被拆迁人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

  四、暂停办理本次拆迁范围内所有户籍迁入和分户手续。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集体、个体工商户要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及时搬离拆迁现场。

  六、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在月登阁村综合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中,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执法、公安等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组)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月登阁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八、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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