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建设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和建设项目规范验收。及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现将我局2021年7月至9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温馨提示: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附件:《2021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三批)》
2021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09-30 14:5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