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9:48 来源:教育局

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西安市民办学校年检实施办法》(市教发〔2019〕74号),现将2020年浐灞生态区民办学校及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燕 区教育党总支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员:张国轩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李光瑛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李丹妮 区教育局幼教职成科干部

王 涛 区教育局幼教职成科干部

王锦轩 区教育局幼教职成科干部

二、年检范围

浐灞范围内由市教育局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市属民办学校(民办普通中学、民办职业中学)由生态区教育局进行年检初查;行政区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小学、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由生态区教育局牵头实施。

三、年检内容

(一)党团组织建设情况;

(二)依法办学和执行党教育方针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和保障师生权益情况;

(五)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

(六)安全稳定、和谐校园建设及卫生情况;

(七)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八)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九)社会反响、群众投诉记录,社会信用信息“红黑名单”记录等情况。

四、年检重点

(一)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校资产权属明晰,资产和财务制度健全,聘任财务人员、筹集办学经费、提取发展基金、管理学校资产、开展年度财务审计情况。举办者是否存在非法抽逃资金和关联交易利益等问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及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执行国家助学金政策情况和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情况。

(二)法人治理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教师任职资格审核以及教师数量、结构、学历是否与学校发展要求相适应,教职工聘用劳动合同签订,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情况等,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四分离,一独立”情况。

(三)依法办学情况。主要包括民办学校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执行招生计划情况;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审批机关备案情况;民办学校是否存在超大规模招生、委托中介机构或“奥数班”招生、虚假宣传招生等违规招生情况。

(四)学校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两所以上教育机构的行为。

(五)学校安全卫生情况。学校安全责任制建立,办学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满足消防、结构安全。是否安装“一键报警”。食堂、宿舍管理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五、年检方式

对于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年检按照学校自查、区教育局初查和市教育局核查三个环节进行。对于区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年检按照学校自查和区教育部门核查两个环节进行。

六、年检标准及结果

民办学校年检依据《西安市民办学校年检实施办法》(市教发〔2019〕74号)执行。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按照年检标准,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检结束后,浐灞生态区教育局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向全社会通报区属学校年检结论,市属民办学校由生态区教育局形成初步审核材料,报市教育局核查。自动放弃年检、逾期未主动申报进行年度检查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取消2021年度招生资格。

七、提交材料

民办学校接受年检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学校年检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3.学校自查报告一份(见附件2内容);

4.学校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一份;

5.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或广告一份;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学校《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7.《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一份;

8.《办学章程》。

以上书面材料装订成册,民办学校提供的纸质材料要加盖学校印章,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市属民办学校提交年检资料两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原件送西安市政府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凤城八路市政中心一层),复印件送生态区教育局(浐灞商务中心一期三层);区属民办学校提交年检资料两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送至生态区教育局,所有上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3日,各民办学校开展自查,参照附件2的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编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须对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资金、关联交易,学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违规借贷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报告中予以注明)。2021年1月14日前,市属民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将年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分别报西安市政府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和生态区教育局业务主管科室;区属民办幼儿园、小学、非学历培训机构将年检材料原件与复印件送报生态区教育局。

(二)检查阶段

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11日,生态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民办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实地检查,对辖区内民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进行初查。

(三)小结阶段

2020年2月17日之前,区教育局检查人员依据检查情况编制年检报告,将年检结论提交生态区教育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市教育局核查阶段

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5日,市教育局对民办普通中学和民办职业中学进行核查。

(五)发布年检结果阶段

2020年4月1日前,生态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辖区民办幼儿园、小学、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年检结果。

九、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认真执行年检制度,按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年检资料,确保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年检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开展年检工作不得向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学校提交的年检材料,要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列为不合格等次。

(三)教育局将对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虚假招生以及群众投诉问题属实的学校,督促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光瑛、王涛、李丹妮

电话:835925158359224783595921

邮箱:362278711@qq.com

附件:

1.2020年度浐灞生态区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doc

2.2020年度浐灞生态区民办学校年检自查内容.doc

3.2020年度浐灞生态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价表.doc

4.2020年度浐灞生态区民办教育机构信息登记表.doc

5.西安市民办学校年检指导标准.xls



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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