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近日,市卫计委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进行调整,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一是统一受理。市卫计委承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师执业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等11类41项审批事项均由市卫计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避免群众“两头跑”。二是减少审批环节。所有事项中除“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要委主任审核签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急救站设置许可”需经委分管主任审核签发外,其余事项审批权限均授权于市市卫计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设A、B岗。三是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2018年1月1日起,为市卫计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配备的“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受理专用章”“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公章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钢印章”正式启用,首席代表审核签字后直接加盖“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公章或“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钢印章”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