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执法大队检查第十二再生水厂二季度污泥规范化处置情况。现场对照相关规定,逐项对污泥运输台账、五联单、计量地磅称重单据等进行检查,均记录详实、有据可查,同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处置合规。
检查组要求污水处理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要做好城镇污泥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污泥处置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三是规范建立污泥处置台账,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四是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指导污水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污泥安全、科学处置,严守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