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375号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13 10:26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375号群众信访

  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8年11月13日

  一、投诉问题 

  我委于2018年11月12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批办单(编号:375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浐灞生态区东方红村在拆迁,无任何抑尘措施,拉运建筑垃圾时产生的扬尘和拉土车产生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环境”的信访件后,立即交由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办。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西安浐灞生态区党工委、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员:杨六齐、门轩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的东方红整村征地拆迁工作于2017年5月4日启动, 2017年6月10日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浐灞分局办理了东方红村整村动迁拆迁湿法作业备案,目前拆迁工作已接近尾声。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事项不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收到该信访案件后,我委立即组织城市管理局进行现场核查。

  1.调查过程

  东方红整村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在实施宅基地及其他地面附属物拆除工作过程中,严格手续报批制度,按要求配备洒水车抑尘,拆除后立即安排抑尘网覆盖工作,同时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发现覆盖不严、漏盖忘盖等问题与动迁公司联系及时整改,不存在拆迁无任何抑尘措施。

  2.问题原因

  经与东方红整村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核实,东方红村拆迁范围内拆迁垃圾因未完成招投标程序,并未启动拆迁垃圾清运工作,不存在建筑垃圾清运扬尘、污染环境等问题。

  3.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1月13日,我委组织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约谈东方红整村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拆除降尘和完全覆盖等要求,宣传告知拆迁垃圾清运招投标程序完成后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量登记和清运备案手续,严格遵照“6个100%”和“七个到位”标准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有效降低扬尘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4.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事项拆迁无抑尘措施、拉运建筑垃圾扬尘问题不属实,无责任追究情况。

  5.群众满意度

  我委组织对东方红村周边10名群众开展环境治理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10个,满意度为100%。

  四、信访办理联系人

  李可军 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局局长18991890126(负责人)

  郭 刚  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管理办主任13991163159(负责人)

  王耀辉 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科长13572418566(查办人)

  楼国晟 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局监督科副科长18992804998(查办人)

  张创新 浐灞生态区总部园区执法大队副队长15991945650(查办人)

  中共西安浐灞生态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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