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029号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8 10:36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029号群众信访

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8年11月8日

一、投诉问题 

我区于2018年11月6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批办单(编号:029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西安市灞桥区矿山路翠屏小区1号楼有一家火锅店(投诉人未记清名字)空调外机噪音大、火锅油烟影响居民生活;该小区地下车库夜间车辆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的信访件后,交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管理局、商贸园区管理办负责查办。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西安浐灞生态区党工委、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员:杨六齐、门轩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火锅店位于西安市矿山路翠屏湾住宅小区1号楼底商二层,名为“重庆老江火锅”,注册公司名为陕西利乐源餐饮有限公司,总营业面积600平米,设置餐位130个,2018年7月营业。该火锅店依法环评备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信访事项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11月6日,收到该信访转办单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城市管理局、生态管理局、商贸园区管理办到现场核查并就问题整改立即安排部署。

1.调查过程

重庆老江火锅店已按照餐饮单位油烟和燃煤污染整治要求,规范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独立电表,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料,定期开展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该火锅店底料制作工艺不涉及炒菜、炒料等易产生油烟的作业。

2.问题原因

根据我委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小区车库噪音主要为拐角处车辆鸣笛产生。

3.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油烟污染问题

该企业今天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陕西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开展油烟检测,油烟排放浓度小于0.1mg/m3(ND未检出),油烟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因时间关系,正式报告11月12日出具。

2:空调外机噪音问题

在开启空调外机条件下,环境检测单位对空调外机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空调外机昼间厂界噪声为54.6分贝,夜间厂界噪声为54.8分贝,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声功能区排放标准,该企业空调外机夜间厂界噪声超标4.8分贝,我委依照《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该企业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最终企业负责人承诺从即日起停止营业,停用空调外机。经现场核查,现场已经停业。

3:小区车辆噪音污染

投诉反映的车库噪音主要为车辆驾驶人员进入小区出现的间断性鸣笛及车辆行驶噪音,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小区出入车辆管理,在车辆出入口增设“禁止鸣笛”警示标示,并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

4.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烟油排放达标,不涉及责任追究。

5.群众满意度

我委组织对该企业周边群众开展环境治理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份,收回10份,群众对治理结果均满意,满意度为100%。

四、信访办理联系人

李可军 浐灞生态区城管局局长   18991890126(负责人)

樊明   浐灞生态区生态管理局局长83592171(负责人)

陈灼   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办主任 18991891789(负责人)

楼国晟 浐灞城管局监督科副科长 18992804998(查办人)

王磊   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办干部 18991892369(查办人)

李兆炜 浐灞生态区生态管理局干部18292826399(查办人)

中共西安浐灞生态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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