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
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6年12月4日
一、投诉问题
中环督西[2016]43号转办单受理编号为0156号投诉问题:灞桥区90路华清园小区35号楼的子长县煎饼店,油烟大,油烟向小区排放的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西安浐灞生态区党工委、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员:杨六齐、门轩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餐饮单位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酒十路华清园小区35#临街门面房,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36600085242)、餐饮服务许可证(陕餐证字2015610111000194)、西安市环境保护浐灞分局环境影响登记批复(市浐灞环评〔2015〕91号),主要经营煎饼卷菜、稀饭等,使用面积70.88平方米,主要在炒菜过程中产生油烟。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投诉内容不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西安浐灞生态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办理领导小组,立即安排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浐灞分局(以下简称城管浐灞分局)进行调查。
1.调查过程
经查,该餐饮单位经营项目为煎饼卷菜,使用70.88平方米。城管浐灞分局于2016年12月3日晚8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该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能正常使用,并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作为燃料。
2.问题原因
由于该餐饮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能正常使用,现无法确定投诉人反映油烟大情况的成因。
3.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2月3日晚8时,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高度重视油烟污染问题,负责人承诺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装置,严格落实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城管浐灞分局将对该餐饮单位加强监管,定期检查,若发现该餐饮单位油烟直排,油烟净化装置未正常使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4.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由于此前未接到群众对该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投诉,属于首次投诉,故无监管责任追究事项。城管浐灞分局已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