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浐灞生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对口市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震局等部门;
(二)负责生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的地籍地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生态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四)负责生态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负责国土监察执法工作;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依据及填报口径
(一)部门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浐灞生态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西浐灞发〔2011〕8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精细科学、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各项补贴、津贴等,以及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燃油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本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浐灞生态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支出预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