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33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西浐灞发〔2023〕100号
发布机构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9-07 16:25 来源: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各部门: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


为鼓励我区更多市场主体升规入统为“五上”企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西安浐灞生态区;

(二)信用记录良好,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无不良经营和失信行为记录;

(三)本奖励办法只针对当年首次达到“五上企业”入统标准或当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入生态区内的达标企业;

(四)对采取“一企一议”奖励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奖励办法其他条款。

二、给予财政奖励

(一)商贸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商贸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2.5:2.5:5比例兑付)。

(二)服务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入统当年兑现奖励资金的50%,第2年仍在库且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再兑现剩余奖励资金)。

(三)建筑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新增入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五)总部企业

对商贸业、建筑业、营利性服务业等总部企业,新设立、投入运营或统计关系迁转至浐灞生态区,并纳入“五上”的总部企业,采取“一企一议”给予相应奖励。

(六)优秀企业及人员奖励

对当年新增入统的“五上”企业,由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提出企业年度优秀表彰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奖励意见,报管委会审核。

三、做好服务保障

完善注册登记升级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规模达到“五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大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独立法人企业,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为企业注册登记、企业资质等证照办理服务。

四、助力企业发展

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展会、节会和招商引资活动;搭建龙头企业和培育库企业的沟通桥梁,积极推介培育库企业为龙头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五、加强规范管理

对已新增入统但不配合、不按时报送信息的企业,将清理退库,并对已享受的奖励依法追回,且不再受理后续相关奖励申请。其中,对于有意隐瞒营业收入、刻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情况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按照浐灞生态区已执行或新发布执行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同一企业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该企业及人员则不再重复享受本奖励办法。

(三)享受本办法的企业自取得相应补贴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迁离西安浐灞生态区,并提交书面承诺。

(四)具体奖励申报流程详见《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升规入统的奖励办法》,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统计及税务关系均在西安浐灞生态区;

(二)信用记录良好,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无不良经营和失信行为记录;

(三)当年首次达到“五上企业”入统标准或当年工商、税务、统计关系迁入生态区内的达标企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每年3-4月统一受理,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五上”企业

申报主体准备本细则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至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由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报财政金融局兑现,财政金融局做好财政预算保障。

(二)优秀企业及个人奖励

申报主体准备本细则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至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提出企业年度优秀表彰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奖励意见,由发改局统一报管委会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五上”企业

申报主体: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及当年首次达到新增入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

申报材料:

(1)“五上”企业入规资金申请表;

(2)关于申请2023年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五上”企业奖励资金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首次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财务报表(pdf格式导出)。

(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

申报主体:对当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并按时报送报表及信息等的企业高管及员工。

申报材料:企业报送资料/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

1.“五上”企业入规资金申请表.docx

2.关于申请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五上”企业奖励资金承诺书.docx

3.企业报送资料/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docx

西浐灞发〔2023〕10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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