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自2023年3月17日起,御锦城社区、振业社区、华文社区、会展社区、锦绣社区、米秦路社区、玄武东路社区、龙湖香醍社区、万锦社区、御锦二路社区、九珑湾社区、龙湖蓝湾社区、沁水路社区、米秦北路社区、龙腾社区、十里铺北路社区、灞业大境社区、奥莱社区等18个社区所涉及的10大类51项社会事务(详见附件),由浐灞生态区移交至灞桥区管理,自移交之日起相关事务分别由灞桥区对应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通告.pdf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