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生态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五上”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18:32 来源:发展改革局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浐灞生态区2023年“五上”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五上”企业申报标准

“五上”企业包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单位、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一)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经营地在浐灞生态区,申报期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经营地在浐灞生态区,申报期当年累计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当年累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当年累计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

(三)资质内建筑业法人单位

注册地在浐灞生态区,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四)房地产开发业法人单位

经营地在浐灞生态区,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五)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经营地在浐灞生态区,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资料要求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利润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三)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纸质版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和单位公章;

(四)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工业企业还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提供发改或工信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六)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七)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年度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要求

第一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2年10月25号前提交资料至发展改革局。

第二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2年11月25号前提交资料至发展改革局。

(二)月度申报:2022年10月以后新注册、新开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3年3月-12月,每月20日前提交资料。

四、相关事项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表详见附件。

2.资料提交地点:浐灞商务中心一期3b01  联系电话:029-83592047

附件: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2:《批发和零售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pdf

3:《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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