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复函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雁鸣湖整治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雁鸣湖片区位于浐灞生态区南翼,浐河西路以西、白龙池路以东,新兴南路以南,场地及周边地势西高东低,高差50米左右,西侧为自然形成的台塬及荒坡。长期以来周边村民在坡下自用取砂,沿河堤外形成多个深坑,引入浐河水形成自然湖泊,自北向南分别为雁鸣湖1至5号湖。其中,1、2号湖位于西安市86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范围内,用地属性为城市绿地,现已建成城市休闲公园;3、4、5号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外,无明确用地属性,现状为自然湖泊,我委常态化开展巡护管理工作。
结合全域治水及“三河一山”绿道建设工作,我委近期在雁鸣湖4、5号湖区启动以下工程:一是开展湖区西侧余王𡎚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二是结合浐河西路市政道路建设,实施电力、污水等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三是配合曲江新区开展杜陵慢行景观桥建设,实现杜陵邑与长鸣路、浐河西路的连通。
因雁鸣湖3、4、5号湖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受历史原因影响,雁鸣湖4、5号湖位于省级森林公园雁塔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无法按照城市公园标准开展湖区环境提升建设。目前,我委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对接市资源规划局,协调城市规划调整有关事宜,在城市规划调整未完成之前,保持现状林地状态,做好水面、林地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待城市规划调整完成后,完善雁鸣湖湖区整体规划,制定提升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启动湖区周边绿化环境提升工程,配套完善服务设施,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宜人的城市生态休闲空间。
感谢您对浐灞生态区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联系人:严巍 联系电话:8359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