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14:22 来源:消防大队

为加强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统一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校园及周边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大队成立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大队长 樊 进

教导员 于 萌

副组长:工程师 魏文君

大队在内勤办公室设立“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程师魏文君兼任,成员由其余干部组成。负责“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上报、汇总工作。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并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2020年10月底前,对辖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存在的突出风险,分行业、分部门、分领域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岗,对账销号、整改推进,同时,积极发动各方社会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整治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及整改时限和措施,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的原则,全面实施隐患整改。要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攻坚力度,对排查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标准》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部门跟踪整治、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持续强化政策支持、督促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制定应急保障措施预案、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整改,确保按时整改销案,实现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结合辖区及行业实际情况,出台整改措施、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结合前期开展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2020年6月底前,各组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地段、分建筑类型,建立排查整治台账。9月底前,联合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组织对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推动住建部门将消防车通道必须达到标识化管理要求纳入对新建住宅小区消防验收,对经验收投用未进行消防车通道标识的,督促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整改落实。2020年底前,全区所有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要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对因客观原因确不能完成施划要求的,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力争在2021年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2020年6月中旬前,要联合资源规划、住建部门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针对老旧小区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排查评估、分批督办整改。2020年年底前,30%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整改;2021年底前,60%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整改;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8月底前,主动对接资源规划、住建、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10月底前,联合人防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年底前,各单位要按照中、省、市有关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推动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因“停车难”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问题。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2020年8月底前,要联合公安交警、住建、城管等部门,建立会议会商工作机制,以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圈、旅游景点周边等政策机制,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保障,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9月底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临时占道停车治理力度,严查违规停车、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对违规车辆予以劝离或拖移;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停车位时,首先应确保消防车通行要求。10月底前,推动住建部门完善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11月底前,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2020年底前,有效解决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问题。2022年,居民停车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底前,积极与公安、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等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固化协作支持制度。同时,对单位和居民小区消防车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发挥警示提醒作用。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致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辆出入口的,严格执法,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协调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二)集中开展八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6月前,联合浐灞公安分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对高层建筑全面排查摸底,逐栋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9月中旬前,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部位和突出风险; 11月前,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12月底前,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美化装饰点亮工程防火措施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逐项登记整改修复。2021年底前,联合社会事业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建立完善高层建筑长效消防管理机制,督促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督促每栋超高层建筑按照标准建成专职微型消防站,实行队员专职消防岗实体化运行机制。同时,推动落实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社区落实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措施出台,切实整改高层建筑排查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2020年9月前,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联合浐灞公安分局、住建局、宣传中心、城管局、投资委等部门开展达标创建活动。一是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二是联合浐灞公安分局、住建局、投资委、宣传中心、城管局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辖区有关央企、省属国有和连锁企业负责人进行分批约谈,重点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集中约谈,针对个性问题采取“一对一”约谈和“一患一策”隐患跟踪整治,同时,建立定期约谈机制,逐一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五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六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按标准建成专职微型消防站并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七是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改责任落实。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与企业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12月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1年5月底前,总结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做法,在全区范围内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示范现场会;2021年8月底前,全区60%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达标;2021年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到80%;2022年8月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督促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和“一厂一策一演练”活动,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2021年底前,督促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2022年6月前,督促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底前,督促各化工园区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完成全部石化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0年10月底前,推动资源规划局、社会事业局、宣传中心等部门要督促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建立博物馆和文物建筑“一馆一策”台账,及时分析研判和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并制定消防安全评估标准;12月底前,联合资源规划局制定全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推动资源规划局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内容,加强消防设施的升级改造。2021年底前,推动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组织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导,严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日常用火用电、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督促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增设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以及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等火灾防控措施,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对列为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2022年底前,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指导三级以上博物馆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并接入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运用智慧消防、远程监控和自动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先进技术装置,增强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

6.加强校园及周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2020年底前,严格落实总队省教育厅出台的全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适时结合浐灞生态区实际出台落实意见、规定。年内全区各普通高校实现消防安全管理达标。联合教育局、宣传中心、公安浐灞分局等部门要组成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学校及周边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类学校及周边经营性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清除火灾隐患。一是以校园为中心点,对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要逐一排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人员,明确整改期限。同时,督促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等重点部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火灾风险管控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系数;二是以周边为覆盖面,以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屋为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治理行动,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开展警示约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监督管理,跟踪督办整改,确保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三是建立完善校园及其周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联合教育局、宣传中心、公安浐灞分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协助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器材检查维护制度、自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逐步形成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机制。2021年4月前,完成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1年6月,召开全区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2021年底前,全区60%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实现消防安全达标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达标管理实现100%。

7.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10月底前,联合住建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明确专兼职人员同步加强现场监护,严格动火用电审批,严防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人员违规留宿,畅通消防车道,建设临时给水设施,严把防护设施耐火等级,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12月底前,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影响大、规模大的在建工程,消防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制定灭火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同时,推动住建部门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现代手段,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2021年底前,针对在建大型工程施工现场防控短板,拓展工作思路,督促住建部门在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建设微型消防站试点工作。2022年底前,在前期开展大型工程公共现场建设微型消防站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督促住建部门出台《全区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推动政府及施工单位加快建设。

8.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8月底前,联合发改局、城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与企业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0月底前,推动发改局、城管局等部门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企业,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12月底前,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析研判和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重点督办整改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联合发改局、城管局等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协助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器材检查维护制度、自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逐步形成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机制。2022年底前,全面优化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推动公安浐灞分局、住建局等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1年底前,要分步骤、分重点督促对老旧场所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和消火栓同步建设。2022年底前,以街镇为单位,落实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消减隐患存量,保证火灾形势平稳。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2020年底前,联合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城管局、公安浐灞分局、住建局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集中整治一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灯违法行为,推动居民住宅区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2021年底前,推动住建局、宣传中心、投资委等部门集中组织对文化旅游行业、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推动发改局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联合城管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推动住建局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2年底前,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要联合资源规划、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开展消防产品领域综合治理。2020年10月底前,联合城管局、住建局、公安浐灞分局等部门全方位、全领域部署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全领域、全过程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开展调查时,依法调查消防产品质量责任;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用足执法手段,依法严格处理,形成监管合力,打击一批伪劣假冒消防产品。2020年底前,联合城管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检查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互通信息查处率达100%;2021年,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消防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实现不合格率低于20%;2022年,消防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低于10%。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农村、城中村、棚户区火灾隐患整治力度。2020年11月底前,推动辖区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农村、城中村、棚户区消防工作,全面加强对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工作,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1年底前,借助平安乡村建设平台,推进农村、城中村、棚户区消防工作试点工作,结合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综合考虑消防安全,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购置消防器材设备,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通过出台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形式,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村(居)委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措施,明确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2022年底前,加强与园办、村(居)委会、派出所、城管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网格化消防管理体系,全覆盖、无盲区地整改农村、城中村、棚户区存在的火灾隐患。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按照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统筹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年内争取实现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辖区政府明确各方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专项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做到“建管一体”,合理划分消防安全区域,切实加强统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2021年底前,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推动政府将街镇基层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治理内容,大力推进街镇消防机构架设,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2022年,要全面总结推广乡村消防工作经验,推动乡村消防工作立法工作,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底前,督促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宣传中心、宗教、资源规划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分别加强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年内,完成60%隐患整改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90%隐患整改工作;2022年,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隐患整改期间,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工作,强化消防监督执法,为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2.推行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推动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宣传中心、资源规划局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逐级落实安全职责、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培树一批责权清晰、管理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单位;2021年,在全区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2022年,督促重点行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2021年底前,推动政府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8月底前,在原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制定“升级版”的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9月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年内,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和3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2021年,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和7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2022年,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推动辖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协调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2021年底前,协调辖区政府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11月底前,推动宣传中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各级党委组织、区工委办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2020年12月底前,督促教育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联合教育部门部署开展全区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课评比竞赛活动,年内,举办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竞赛;2021年11月底前,举办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消防安全示范课竞赛;2022年11月底前,举办普通高校消防安全示范课竞赛。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0年,各类重点人群消防培训覆盖率达到40%;2021年,实现培训率70%;2022年,实现全覆盖培训。

(八)大力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

1.推动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参保工作。12月底前,召开面向社会单位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广会。年内,协调应急管理局、投资委、社会事业局、宣传中心、城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或本行业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进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服务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宣传投保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向社会单位宣传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会同保险机构、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正面报道和宣传。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整合利用宣传横幅、各类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消防手机短信提示等有效手段向广大企业群众深刻阐述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重要意义、参保范围等,提升社会各界知晓率和社会单位参保率。

(九)全面提升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能力。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加强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一是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指定专人对接、指导工作。二是建立案件调查协助机制,针对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和有纵火嫌疑的火灾事故,及时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通报情况,协作办案。三是建立业务培训指导机制,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业务培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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