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引进博士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10-10 11:11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一、对西安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提高发放安家补助费

  (一)发放对象:

  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由过去5年10万元提高至5年15万元,每年3万元,分5年发放。

  (三)申办流程:

  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向市财政局申请安家补助费,市级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二、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资助资金

  (一)发放对象:

  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设立的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单位

  (二)资助标准:

  1、对新设立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奖励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每人一次性补助20万元。

  3、在其他单位停薪留职,与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能够全职在创新基地工作,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每人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与博士后创新基地所在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开展经审批的创新科研项目,在项目开展中起主导作用,并在市人社局备案的博士后创新研发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申办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科研人员备案登记表》、《西安市博士后创新基地人员科研安家补助申请表》,经审核后随同下述资料,报人社局。市人社局负责审批。

  1、学历、学位证明、需提交证件原件、复印件;

  2、劳动合同或创新科技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立项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基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说明情况。

  三、认定西安市D类人才的博士享受补贴支持

  (一)发放对象:

  在西安工作的博士。

  (二)补贴标准:

  1、可在西安市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西安市无房,没有房屋交易记录)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1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2、博士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申办流程:

  1、申请D类人才认定

  (1)个人申请D类人才认定的步骤:

  申请人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上点击左侧“网上服务”按钮,进入“网上服务”页面后下拉,找到“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系统”图标并点击进入。

  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打开“申请人生成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按钮“生成申请表”,生成加密的Excel电子表格。(电子表格生成后切勿修改表格内容)

  将电子表格文件名修改为“D -姓名”或“E -姓名”后,将电子表格报送到申请人工作单位中负责D、E类人才认定的工作人员处即可。

  (2)申报单位上报D类人才认定的步骤:

  单位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上点击左侧“网上服务”按钮,进入“网上服务”页面后下拉,找到“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系统”图标并点击进入。
   在系统登录界面,点击“部门、单位用户注册”,进入后在“注册类型中”选择“申报单位”,并填写单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册”,然后等待上级认定部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 或 市级机关)进行操作授权。

  申报单位被授权后可进行人才认定申报。

  2、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租赁补贴

  博士进行D类人才认定后,由西安市房管部门负责落实。

  3、申请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博士进行D类人才认定后,由西安市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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