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浐灞生态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0:58 来源:党群工作部

生态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浐灞生态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浐灞生态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浐灞生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浐灞人才中心”)以单位名义托管,符合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三)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四)从事专业列入国家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评人员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申报专业是指本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违法违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职称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助理工程师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浐灞生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认定,认定条件为:

1.全日制统招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大学专科毕业(统招学历本专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本专业助理级职称;

2.全日制统招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大学本科毕业(统招学历本专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本专业助理级职称。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四)学历及年限要求

参评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业绩材料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参评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浐灞生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需填写《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详见附件),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审材料需严格按照《助理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须知》排序、装订(详见附件)。

(三)参评材料报送完毕后,不再受理补送材料,请各用人单位、参评人员整理好申报材料,一次报送完毕。

六、其他事项

(一)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二)我中心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初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浐灞生态区门户网站“人才落户和就业”专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一)材料报送时间: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材料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浐灞生态区政务服务大厅A厅一层2号窗口。

2.联系电话:029-83597587。

(三)评审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00元/人。


附件:1.助理工程师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助理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须知.docx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x

                材料报送目录.docx

                材料页码.docx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填表说明.docx

                单位公示证明.docx

                2.助理工程师认定材料

                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单位公示证明.docx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邮编:710026   传真:029-83332055 029-83453501

网站标识码:6101000069  陕ICP备19015147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7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