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调解仲裁工作实际,本派出庭现对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于2022年1月4日至1月31日期间的调解、开庭、调查、举证等仲裁活动全部延期。本派出庭将及时逐一通知相关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请相关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我派出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书面通知延期案件的具体开庭时间。请相关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观察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相关规定提前申请延期审理。在此期间,本派出庭将通过电话等方式组织调解,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当事人积极配合。
四、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本委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五、本派出庭办公区域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现场办理的请务必提前电话预约,必须佩戴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接受工作人员管理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务请先行到发热门诊就诊。
在此期间,因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群众予以谅解。
联系电话:(029)83529918 835352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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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浐灞派出庭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