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生态区2021年以工代训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14:13 来源:人社局

浐灞生态区各中小微企业: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发布的各类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文件精神,现就在浐灞生态区开展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及途径:

2021年10月8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http://1.85.55.147:9004/sxpxjgfw)进行线上开班申报。

一、企业申报范围:

1、2020年1月1日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2、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部职工。

3、2020年1月1日以来,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1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职工。

4、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和承担十四运项目建设的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职工。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以上各类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其中结班时未取得高一级职业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600元的70%给予补贴,若结班后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考取高一级别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按照两种方式择一给予补贴:一是证书补贴标准高于1800元(每月600元,3个月共计1800元),按照证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二是证书补贴标准低于1800元,按照18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注意事项:

1、我区此项工作指标为5000人次,报满后停止报名。

2、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能享受一次以工代训补贴,已经参加过2020年度以工代训的职工不得重复享受;

3、中小微企业: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38号)所列企业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4、停产停业:内部通知、防疫验收报告、承诺书等;

5、受疫情影响的五类行业:依据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

6、承担十四运建设项目:依据中标通知书认定;

7、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参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3597976

地 址:浐灞商务中心政务大厅2号窗口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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