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区各入区企业:
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0〕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办字〔2020〕55号)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现就有关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我市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二、所需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影印件;
(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影印件;
(五)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三、申报流程
此次补贴认定和申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中“公共服务”栏目。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在线填报,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如下图所示)
四、温馨提示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以学信网及教育部学历核查为准。
(二)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符合条件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方能申报补贴;企业可于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次月上报补助材料。
五、政策咨询电话
029-83597587
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doc
      2.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年213号文件.doc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