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生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15:14 来源:浐灞人社局


生态区各入区企业:

根据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0〕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办字〔2020〕55号)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现就有关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我市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二、所需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影印件;

(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影印件;

(五)劳动合同首、尾页影印件。

三、申报流程

此次补贴认定和申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中“公共服务”栏目。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在线填报,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如下图所示)

四、温馨提示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以学信网及教育部学历核查为准。

(二)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符合条件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方能申报补贴;企业可于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次月上报补助材料。

五、政策咨询电话

029-83597587

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doc

      2.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年213号文件.doc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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