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和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认定见习基地起一年内未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企业将取消就业见习基地。
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取消西安世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特此通知。
西安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