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发放一次性用工补助。
(一)2022年一季度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
(二)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为新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于2022年一季度末聘用人员较2021年底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同一企业补助上限为30万元。
三、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新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四)劳动合同影印件;
(五)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页面;
第二步:点击“单位服务”进入经办大厅选择页面;
第三步:点击“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进入经办大厅登陆页面;
第四步:企业用户可以通过CA证书、单位动态码或陕西政务网等方式登陆。以单位账户登陆后,在左侧“就业服务”菜单下选择“企业一次用工补助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二)审核流程
企业申报完成后,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将审核结果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备案后及时核拨资金。
五、注意事项
(一)为减轻企业业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一次性用工补助实行网上办理、诚信申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商注册地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
(三)企业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温馨提示:
西安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业务申报时间从2022年4月8日开始至2022年6月30日结束逾期的原则上各级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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