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民办职业技能学校的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29 08:44 来源:浐灞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技能学校的审批

二、受理范围

个人、企业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399号令2004年3月5日第十一条)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4〕10号,2004年4月7日)

4.《关于下放部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权限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251号,2016年12月9日)

四、办理条件

1.在浐灞生态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2.浐灞辖区户口的个人。

五、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人及电话等);

2.举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

3.名称预核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财务负责人、拟聘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5.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办学场地、学校资产(仪器设备发票)、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其中场地消防验收证明文件,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7.教学设备清单;

8.学校制度;

9.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

六、注意事项

1、材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七、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浐灞商务中心一期5楼,到浐灞人社局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查申报材料: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核查。

3、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4、向申请人送达批复文件.

八、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核准数量

根据市场调研对不同专业学校的需求量确定数量

十、办理机构

浐灞人社局

受理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商务中心一期5楼人社局

联系电话:83597587

十一、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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