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竟成非法集资的幌子?主犯被判十年

发布时间:2023-02-17 09:32 来源:江海晚报

前些年,共享单车被视为最热门的投资风口。一时间,形形色色的共享单车品牌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全国各地冒了出来。然而,其中不乏打着“共享单车”名号行骗的不法分子。

2018年5月中旬,数十位“投资人”聚集在成都市公安局,状告自己投资的共享单车项目——TiBiKe及其背后的成都等马风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等马公司)。

TiBiKe成立于2017年3月,因为车身为桔色,所以又称为“小桔车”。2017年下半年,等马公司推出了“一万元当车主计划”:共享单车由公司整体团购,每台单车团购价为400元,每个车主25台起购;车主们以团购价购买单车后由公司进行整体运营,车主每台车可以获得2元/天的收益。

结果,2017年年底,车主们就已经无法提现;2018年年初,等马公司更声称已经倒闭……

那么事情真相究竟如何呢?

2017年3月,廖某强成立成都等马风投科技有限公司,其业务是经营共享单车。等马公司成立后,廖某强订购了约600辆印有TiBiKe字样的单车并将其中约400辆投放到成都市温江区运营。

2017年下半年,廖某强、肖某等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称以每辆400元的价格让投资者认购单车,投资款由等马公司购买单车投入运营,投资者每投资一辆单车,每天可获得2元收益,即投资年化利息为182.5%,车主可以在公司APP提取现金。

等马公司为投资人提供委托运营服务后,获取投资人所有的共享单车运营所产生的收益分成,并承诺租赁期内单车的损坏、丢失均与车主无关,两年后投资人所委托投放的单车所有权自动转移为等马公司所有。

在取得投资人的投资款后,廖某强未再购买单车进行实际经营,而是将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前期投资群众的收益,将约200万元用于个人放贷。

2017年12月,等马公司资金链断裂。

2018年7月10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廖某强主动到案,但是谎称其购买了数万辆单车并已投放,其后警察要求其返回筹集资金退款。次日因廖某强和投资人未能协商一致,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后经司法会计鉴定,本案现已报案的投资人共计有289人,被骗取的投资总额640.4436万元,除去已归还的利息和案发前的退款,该289人的实际损失为376.4738万元。

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廖某强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肖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二人退赔损失。

案例警示:

当年,“共享单车”概念大热,名头确实比较诱人。但是,仔细琢磨,“小桔车”之类的骗局其实不难防范。

“小桔车”号称:花400元认购一辆单车,每天返2元,一年下来获利730元,年回报率高达182.5%!这么高的收益,可能吗?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一夜暴富的神话,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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