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非法集资“换马甲”

发布时间:2020-08-11 16:08 来源:经济日报

每一个非法集资案件的背后都是无数家庭的财富灰飞烟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需要大力打击非法集资。

当前,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谓的金融创新“新瓶装旧酒”坑蒙广大投资者。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近日发布消息称,浙江望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截至2016年4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其中,通过线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银保监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防范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

浙江望州集团有限公司并非个案,近年来,一些公司和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变换“互联网新零售”、“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等一个个“马甲”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需要指出的是,非法集资是国家坚决打击的金融犯罪行为,任何假借金融创新之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者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企业,在融资时一定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限定融资对象、严格限定资金用途,不要耍小聪明、动歪脑筋,妄想用自以为是的“创新”来钻法律的漏洞。我国法律认定是否非法集资时主要看四个特性:“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即为“非法性”;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则属“公开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和给付回报,便是“利诱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则是“不特定性”。企业融资方式无论怎么“创新”,只要具备这四个特性,就逃不出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命运。

作为投资者,应学习掌握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充分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不能人家一换“马甲”就上当。其实不贪利是远离非法集资最好的方法,投资者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将自己的血汗钱投给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做到“三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要看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如果宣传中是含有或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千万要小心。三看经营模式,投资前应了解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

对监管部门来说,则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动态监管,提前预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金融系统贯彻“六稳”“六保”要求的重要抓手。应针对非法集资新变化,抓紧构建常态化非法集资防控治理体系。

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普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加强联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观念。让换了“马甲”的非法集资活动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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