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20-11-19 09: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11月10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案件,该事件为邯郸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

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1

该案件为邯郸首例

河北邯郸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在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代某顺等9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因为是邯郸市首例“套路贷”案件,备受社会关注。

2

该恶势力集团以亲属为纽带

据公诉机关指控,以代某顺为首要分子,代某茹、韩某艳、曹某营、代某杰、郝某、张某峰为团伙成员(另两名被告人公诉机关未认定为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亲属关系为纽带,招募社会闲杂人员组成了以代某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3

以放贷收取高额利息为主

2012年至2018年期间,该团伙成员交叉结伙作案,以代某顺在峰峰矿区放贷收取高额利息为主要经济来源,通过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方式实施“套路贷”,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高额利息及债务的情况下,采取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并通过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进行讨债,或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借款人、担保人施压,以实现侵占借款人及担保人合法财产的目的,扰乱了本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有效开展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就指控的案件定性、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据悉,现该案已审理完毕,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面对黑恶,果断出击!

扫黑除恶

重点打击对象包括

1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

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

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

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以及“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1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邮编:710026   传真:029-83332055 029-83453501

网站标识码:6101000069  陕ICP备19015147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7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