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大对非法集资、证券期货等犯罪惩治力度

发布时间:2024-01-19 10:35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涉众型金融犯罪尤为突出,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最高检将严格依法办理各类金融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证券期货犯罪的惩治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据最高检统计,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别上升40.5%和50.7%;起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794件2987人,同比分别上升50.13%和52.24%。

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完善了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总的数量不多,但涉案金额大、影响广泛,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健康环境,侵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服务保障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已作出具体部署。

1

严格依法办理各类金融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证券期货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办案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对利用金融新概念、科技新概念实施犯罪的识别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2

充分运用刑事司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进一步强化证券期货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建设。

4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金融检察微课堂”为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加强金融投资风险警示,努力提升全民金融法律意识。

5

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的研究分析,立足检察职能深化治本对策研究,积极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机制,共同筑牢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防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服务保障打好攻坚战的同时,检察机关将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金融犯罪办案制度机制,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郑新俭介绍

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就是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指控与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更加准确地把握金融法律政策界限,实现惩治金融犯罪与保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这对于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各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邮编:710026   传真:029-83332055 029-83453501

网站标识码:6101000069  陕ICP备19015147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702000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