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0 16:53 来源: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西浐灞爱卫发〔20198

各局办:

现将《西安浐灞生态区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浐灞生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28

西安浐灞生态区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西安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2019年全国爱卫办、省卫健委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第三轮复审,为全面做好迎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促进生态区城乡环境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健康浐灞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升生态区市民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网格联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做到责任区域无缝对接和全覆盖,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局办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各园办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各园办要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4.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12345投诉平台)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园办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5.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园办

6.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公园 、市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园办,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工商浐灞分局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教育局,各园办

8.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人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商务局、城管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宣传中心,各园办,工商浐灞分局、公安浐灞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9.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生态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10.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11.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

牵头单位:生态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商务局、工商浐灞分局,各园办

12.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宣传中心,各园办

13.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临时便民市场管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牵头单位:商务局、城管局、工商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局、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14.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牵头单位:商务局、工商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生态局、城管局,各园办

15.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社会事业局

配合单位:商务局、城管局,各园办,工商浐灞分局

16.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四)环境保护

17.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1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各园办,公安浐灞分局

1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各园办

20.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生态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五)重点场所卫生                                                                                                      

2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园办

2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工商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园办

2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城管局、社会事业局,各园办

2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人社局,各园办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2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生态局、商务局,各园办

2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牵头单位:城管局、工商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园办

27.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牵头单位:城管局、工商浐灞分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园办

28.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园办

29.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生态局、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园办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3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31.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公安浐灞分局,各园办

32.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商务局、城管局、教育局,各园办,工商浐灞分局

3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各园办,公安浐灞分局

3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35.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36.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各园办

37.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38.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39.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生态局、商务局、城管局,各园办

40.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步骤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迎检动员准备阶段(20195月上旬)

制定下发《西安浐灞生态区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召开生态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国卫复审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照国卫标准,开展专项整治,组织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倒排工期,有重点地整改提高,集中解决影响国卫复审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对迎检工作情况进行模拟考核。

(二)省级复查阶段(5月中旬—6)

认真完成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汇报材料及迎审资料整理,向区爱卫办提交自查报告。全面做好省级复审的迎检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复查后,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办。

(三)国家复审阶段(7月—12)

针对省级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加强自查整改举措,认真整改落实。坚持长效工作态势,随时迎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明查暗访,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同时,迎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省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和7个专业项目组,具体负责迎审工作。各专业项目组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扎实开展本项目组工作。各园办和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相关部门和各园办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合力攻坚。各专业项目组牵头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指标要求对照检查,主动沟通,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

(三)切实落实责任。区爱卫办、社会事业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与市爱卫办的对接及迎复审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搞好组织协调,认真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得到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达到标准。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园办及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宣传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运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利用宣传栏、公益广告和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公民卫生、文明、环保知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中心积极联系市级新闻媒体加强对国卫复审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促进巩固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区爱卫办将会同相关区级部门对复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跟踪,并根据指标评估和检查情况对落实单位进行考核。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督查机制,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专项督导、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管委会将对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园办、各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复审工作中工作不力、造成失误,影响复审大局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附件:西安浐灞生态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抄送: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工商浐灞分局、公安浐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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