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浐灞爱卫发〔2018〕4号
各局办:
为切实做好浐灞生态区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现将《2018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浐灞生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浐灞生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
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浐灞生态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迎接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动区域健康城市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五个扎实”要求,全力实现“追赶超越”为目标,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方联动、以区为主,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生态区议事日程,爱卫会组织健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到位,职责分工明确。爱卫工作有方案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记录。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局办、工商浐灞分局、发展公司、世园集团。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全各级健康教育网络机构,组织浐灞半岛社区(村)、浐灞强森医院、浐灞一中等经常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活动。完善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做好禁烟、控烟宣传工作,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场所创建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宣传中心、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各园办。
(三)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出店经营等现象。认真做好主次干道、绿化带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及标志标识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有效管理。各类施工场地建筑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早、夜市摊点管理规范,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各集贸市场硬件设施达标,管理规范,给、排水设施完善。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无渣土车辆违规运营现象。建立并完善社区单位、物业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长效工作机制,背街小巷专人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平整干净卫生,绿化亮化情况良好,无占道经营,违规饲养畜禽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生态局、规划建设局、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各园办。
(四)环境保护
以饮水安全和环境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定和工作标准,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以清洁能源建设为重点,加强生态区烟尘控制、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以及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治理,严肃查处企业违规偷排污染物行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以控制噪声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整治,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各园办。
(五)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行,卫生许可手续、管理制度健全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国家标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单位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卫生设施和业务操作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工商浐灞分局、各园办。
2.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各园办。
3.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生态局、安监局、各园办。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准入标准,完善经营条件,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餐饮门店和集体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亮证合法经营,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要求。严格落实牲畜屠宰检疫程序,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检疫要求,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工商浐灞分局、商务局、各园办。
2.加强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定期监测公布饮用水监测质量,二次供水单位供水设施符合要求,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牵头单位:生态局
责任单位:工商浐灞分局、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各园办。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措施,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按照国家计划免疫制度和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健康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机构及管理网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能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工商浐灞分局、各园办。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全面落实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组织各园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组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重点抓好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制定病媒生物孳生地分类处理措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消杀治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指标达标。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宣传中心、财政局、生态局、社会事业局、发展公司、世园集团、工商浐灞分局、各园办。
各园办和相关部门要围绕上述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并结合区域实际,在确保指标任务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难点,咬住薄弱环节,突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背街小巷、老旧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农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建筑工地、铁路沿线、“五小行业”卫生、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公共厕所、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整治与达标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生态区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8年4月-5月15日)
制定下发《2018年浐灞生态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明确各园办及各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完善各级爱卫组织机构,做好国卫复审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5月15日-11月)
各园办、各牵头部门和生态区各级爱卫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卫标准,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督导检查阶段,市爱卫办将组成督导考核组,由各区(县)、开发区进行互检互查;市爱卫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巩固提升工作情况进行两次考核。针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地整改提高,集中解决影响明年国卫复审的突出问题。做好检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
对各园办和各爱卫成员单位2018年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成果,指出问题,整改提升。各园办和各相关部门、爱卫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指标达标,积极准备迎接2019年国家爱卫办的第三轮复审。
四、组织机构
浐灞生态区爱卫办负责制定生态区2018年巩固提升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各级爱卫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做好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各园办及生态区各爱卫成员单位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的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局办要高度重视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创建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经费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制定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得到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围绕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所承担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标准。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生态区相关部门和各园办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相关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及相邻区县“插花”地带存在的问题,要做到主动沟通,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市爱卫办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精准评估。生态区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指标要求,对各园办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爱卫办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指标评估和检查情况对落实(配合)单位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绩将计入全市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局办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
(二)请各局办、各爱卫成员单位于6月1日前将本部门爱卫机构分管领导(职务)及联系人员名单报送区爱卫办黄炜(电话:83579980,邮箱:604851252@qq.com)。
西安浐灞生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抄送:展公司、世园集团、工商浐灞分局、公安浐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