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从长安银行员工手中内转了一套浐灞金融小区房屋,当时浐灞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手购房者(即银行员工)都有签订协议,协议明确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给予乙方一次变更认购人的权利,且交楼时间是2016年。 基于此,我才从此人手中购买了这个购房指标,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8年,房子没有着落。 虽然近期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协助住建部门进行购房人信息核对工作,公示了部分企业购房者名单,所公示名单均为住建局审核确认名单。但就涉及跟我情况类似群体(即部分一手购房者已经将房屋转卖给其他人的更名问题),虽表示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住建局保持紧密沟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然而,就“更名”问题,相关部门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和具体举措,相关信息也存在不透明、不及时、不公开问题。 再加之,近期《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20号)文件中,明确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此项政策的出台,更加剧了我们对能否顺利“更名”问题的担忧。 请西安市浐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浐灞住交建局,就如何妥善解决浐灞金融小区房屋涉及群体的“更名问题”,给出明确的举措和计划,并切实担负起主管责任,就类似群体涉及人员信息做以统计,并向该群体涉及具体人员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公布更名问题进展情况。
尊敬的市民:
您好,接到您通过浐灞管委会门户网站提交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浐灞金融小区是为促进金融商务区发展、服务招商入区的金融机构配套项目,此项目为金融商务区协议入驻单位职工配套建设住宅,由管委会委托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近期,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住建部门进行购房人信息核对工作,并公示了部分企业购房者名单,所公示名单均为住建局审核确认名单。关于业主反映2013年从长安银行员工手中购房,希望解决“更名”问题。金融园办已提出解决思路,并与部分单位进行沟通。同时,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住建局保持紧密沟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