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在陕西西安,在西安生活20年,父母在2016年从西安银行员工手中中内转了一套房,当时浐灞地产和一手购房都有签订协议,上面白字黑字写的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给予乙方一次变更认购人的权利,且交楼时间是2016年,基于这一条,我才从认识的这人手中转让了这个购房指标,当时西安没有限购,我们是有权购房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子没有着落,这几天终于听到消息可以公示房子,但又不给更名,我只想知道为什么白纸黑字写的东西说变就能变,且浐灞生态房地产公司隶属于浐灞区,政府的企业都能如些儿戏,本应顺利成章可以办的事,为什么如些叼难老百姓。在网上也看到好多购房者的诉求,领导都有积极回答,请各位领导直面问题,给出一个让老百姓满意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接到您通过浐灞管委会门户网站提交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浐灞金融小区是为促进金融商务区发展、服务招商入区的金融机构配套项目,此项目为金融商务区协议入驻单位职工配套建设住宅,由管委会委托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关于您反映您父母2016年从西安银行员工手中购房,希望解决“更名”问题。近期,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协助住建部门进行购房人信息核对工作,公示了部分企业购房者名单,所公示名单均为住建局审核确认名单。对于您反映“更名”相关问题,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住建局保持紧密沟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续西安市浐灞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加快后续流程的进度,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