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郭**
信件编码: GPPS20230909KVDK
来信时间:2023-09-09 08: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网上办个体工商户被驳回,理由单纯是领导不同意
信件内容:
我要在中南樾府这里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准备放十几个电动车做日租生意(不是共享电动车),网上所有程序走完提交后被驳回,世园产业园办理点工作人员曾燕妮回复我说不予办理,我说为什么,有什么规定或通知吗,她说没有,领导口头通知不予办理。如果租电动车不允许经营,那为什么浐灞遍地共享电动车,如果没有批文就随便投放,那会不会是哪个领导私下默许的呢,要不然商家也不敢投放。再次重申我做日租,不做共享。我为了看到不予办理的规定,我被浐灞各个单位踢皮球踢过来踢过去,给的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打通再把我踢出去。这些电话有88061318,83242125,83345166,88085501,85528406,83345166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
回复时间:2023-09-15 18: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接到您通过浐灞管委会门户网站提交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工作人员积极与浐灞城管局工作人员沟通企业反映的情况,商讨解决办法,并于2023年9月13日17:30时通过座机(83242125)与您取得了联系,告知您根据《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交管发〔2017〕1号),西安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并告知您后续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流程,您表示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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