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大学生:(1)已统一参加学生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的,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
1、城乡居民: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大学生:(1)已统一参加学生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的,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
主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网站地图
电话:029-83591918(管委会总值班室) 029-83620315(政务服务中心北厅)
029-83592511(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 029-89512366(政务服务中心南二厅)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邮编:710026 传真:029-83332055 029-83453501
网站标识码:6101000069 陕ICP备19015147号-1 陕公网安备61019702000134号